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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料] 原材料采购规范-胶体石墨粉剂
P:2013-10-03 18: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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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采购规范-胶体石墨粉剂
1、总则
本采购规范适用于电缆外导电层用胶体石墨粉剂的采购。
2、技术要求
2.1 材料
由天然石墨制成的高分散性、不粘结的干石墨微粉。
2.2 外观
灰黑色带有金属光泽的粉末。
2.3 胶体石墨粉剂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指标名称 | 指标 | ||
#00 | #0 | ||
水分 %≦ | 0.50 | 0.50 | |
干石墨粉纯度 %≧ | 99.00 | 99.00 | |
石墨灰份 %≦ | 1.00 | 1.00 | |
PH值 | 6—7 | 6—7 | |
颗粒度 | ≦1.5μm % ≧ | 90 | |
≦2.3μm % ≧ | 90 |
3、试验方法
3.1 石墨粉中水分的测定
称取样品1~2g(称准至0.0002g)于已知重量的瓷坩埚中,置于105~110℃的烘箱内干燥1.5~2h。取出放在干燥器内冷却后称重。
石墨中的水分按下式计算:
水分%=(m-m1)/m*100%
式中:m1——干燥后石墨粉的质量g
m ——样品质量g
3.2 干石墨粉纯度测定
将测定水分后的样品(3.1)连同坩埚入马佛炉内,于800~850℃灼烧6h左右。取出于干燥器中冷却称重。
石墨纯度按下式计算:
纯度%=(m1-m2)/m1*100%
式中:m2—灼烧后残渣质量g
3.3 石墨灰分的测定
用100%减去石墨纯度的测定值,即得石墨灰份。
3.4 PH值得测定
称取试样5g(称准至0.1g)于400毫升烧杯中,加100毫升蒸馏水置于电炉上加热煮沸,过滤后冷却至室温,然后按PH计的使用方法确定。
3.5 颗粒度的测定
800倍生物显微镜,载玻片,(2+1)丙三醇溶液把石墨粉少许沾在干净的载玻片上,用丙三醇溶液一滴作扩散剂,然后按显微镜的使用方法。
3.6 钼的测定
制备10%氯化亚锡溶液:称取10gSnCl溶于100ml2mol/L的盐酸中。称取0.2g样品于100ml烧杯中,加入15ml硝酸在低温加热至沸,小心蒸干至不冒烟,取下冷却,加15ml盐酸,加热至沸3~4min,加入30ml水,至沸,取下过滤于200ml容量瓶中,用热水洗涤烧杯及过滤渣数次,冷却,稀释至刻度。吸取100ml滤液于125ml锥形分液漏斗中。
加入3ml硫氰酸钾溶液(50g/L),摇匀。加入3ml氯化亚锡溶液,摇匀,加入10ml异戊醇,振摇1min,静置弃去水层,有机相新呈红色不得深于标准。
标准是取0.01mg的钼于125ml的锥形分液漏斗中,加入3ml氰酸钾溶液(50g/L),以后与样品作同时同样处理。
3.7 铁的测定
吸取上述滤液10ml于比色管内,用盐酸溶液(15%)或氨水溶液(10%),将溶液的PH值调至2,加入1ml抗坏血酸溶液(20g/L),5ml乙酸-乙酸钠缓冲溶液(PH4.5),加入邻菲罗啉溶液(20g/L),稀释至25ml,摇匀,放置15min,新呈红色不得深于标准。
标准是取0.02mg的Fe于比色管内,以后与样品同时同样处理。
4、检验规则
4.1 供应商应保证所有出厂的胶体石墨粉剂均符合本规范要求,且每桶每箱包装中都附有合格证。
4.2 检验取样按包装件数的5%取样,笑批量时也不得少于两个包装件,将取样得的试样混合均匀后分别装入两个清洁的取样袋中,袋上注明产品名称、批号、型号和采样日期。一袋检验,另一袋保存三个月备用。
4.3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规范,应重新双倍取样进行复检,复验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规范规定,则整批胶体石墨粉剂不能验收。
5、包装、标志、运输和贮运
5.1 胶体石墨粉剂应用内衬塑料袋的纤维板桶包装,瓶装或袋装。每桶每袋净重0.5kg、1.0kg、10kg、15kg、20kg等。
5.2 胶体石墨粉剂包装桶或包装袋上映贴有牢固标志,注明;供应商名称产品名称、型号、净重和批号。
5.3 胶体石墨粉剂应用箱体的运输工具运输,严防受潮和淋雨,轻装轻卸以免破损。
5.4 胶体石墨粉剂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避免露天存放。
6、其他
6.1 材料在被接收前将按照本规范进行检查,产品如有不合格,在与供应商讨论后此材料将被拒绝接收并返回给供应商,产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用在内应由供应商承担。
6.2 我们保留对于按照材料订单多付的材料暂不付贷款的权利,直到这些材料的数量与下次订单相一致时为止。
6.3 供应商必须在合同中保证保持稳定的材料内在质量,为并不是特别地针对这个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