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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在厂是这样定的:
1.来料及QA出货时根据检验规范要求及抽样数,确认检验水准(一般使用S-II),确认AQL值,不良CR,MA,MI各多少,进行抽样.
2.生产胶粒,一般以成品批(一包)为样本检验.
3.绞铜线,斜包,编织规定在开机及上下轴时,数量2M以内.
4.押出根据实际情况,如1000M抽5M,如剪条时,每小时抽样50PCS.
5.成型等后续加工,一般是在重点工序规定每小时50PCS抽样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