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水电公司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粤办函[2001]716号《关于同意发起设立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以及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粤经贸函 [2001]665号《关于同意发起设立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东泰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潮阳区新明峰贸易有限公司和增城市山河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六个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主发起人以经评估的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经营性净资产出资,其他发起人以货币资金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