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我司是做电子线的,现在计划拓展电力电缆业务,有几个问题请行家解疑,先谢了!
1.许可证向哪个单位申请,国家质监总局吗,还是省质监局?
2.我公司在广东省,《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442号),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个省、市试行,禁止新建6千伏及以上(陆上用)干法交联电力电缆制造项目。那我申请做低压电缆不受限吧?
3.细则规定,生产企业应具备的生产设备,包括“交联设备”,那我外发交联是否可以?毕竟,自有辐照交联的生产企业不多吧。
dongsen332:1、广东政务服务网
2、选择自己公司需要申请的类别即可
3、“交联设备”以目前的实施细则来说,是必须的,没有的话,就建一个蒸汽箱。(据广州质检院的领导说,新版实施细则里面会对企业必须具备的设备要求作出调整,铠装机和交联设备这两个就很有可能会去掉。新版发布前还是按照老板执行,建议你们在等等)
明白了,非常感谢!
wluhao:我可以协助你办理生产许可证
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