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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审厂知识 - 无图版

michael --- 2007-02-27 17: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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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厂知识。

3.1 对以下情况需要进行首次生产检验(IPI):

   3.1.1 新工厂刚取得UL认证。

   3.1.2 增加认证产品类别的旧工厂。

   3.1.3 如工厂搬家,工厂制造能力的考量。

   3.1.4审请新档案(其针对大陆工厂)。

   3.1.5 其特点是可商定时间进行检查,在IPI通过前可进行产品上网宣传,但不可贴UL标签生产销售,只有检验中心收到最终程序书并且完成IPI后,工厂才能将UL标签用在产品上。

   3.1.6 对认证公司进行IPI是在产品检测合格的前提由CASUL工程部)部门决定。

3.2 跟踪服务检验:

   3.2.1 UL当地检验中心的检验人员会以不事先告之的方式到工厂审查,并依照UL的跟踪服务检验程序书做检验。

   3.2.2 到厂审查的频率由使用标签的产品数及产品类别决定,一季至少一次。

   3.2.3 审厂要求:当UL检验人员到厂审查时,工厂代表在被告之后15分钟内出面接待,如工厂代表不在则须由其代理人陪同,工厂不得拒绝UL检验人员进入生产区或仓库等与生产有关的地方。

   3.2.4 审厂文件要求:工厂须妥善保存UL程序书并适时更新,以便于工厂自我检查及UL检验人员审查时使用;若UL程序书不完整或遗失,则UL检验人员将会扣留工厂的UL产品,直到UL程序书完整,并确认产品符合UL程序书的要求后,才会予以放行标签使用记录要正确并及时更新以备查核。

   3.2.5 现场要求:对包装的成品每卷都须有贴UL标签;机台在生产时须做好火花耐电压测试和导通接地测试,其设定数值必须符合UL 758之要求。(导通接地:将放线架、押出机、火花机、 收线架用14AWG导体并联后接地。)

   3.2.6 仓库要求:对入仓的产品须有UL标签标识,UL标签现场贴,不可入仓后标识;UL检验人员会对仓库抽样做检验;如生产线和仓库都没有UL产品时,则实施生产准备拜访检验,告之下次预计生产时间。

   3.2.7 测试要求:

a、  查验测试设备的校验及功能测试记录;实验员所做检测报告必须全部采用英制单位,其检测标准参照UL 758,检测操作规范参照UL 758

b、  依照程序书的规定,定期做功能测试并做记录,功能测试的时间间隔要保证其功能测试发现不良时,前一批产品可以全数叫回重测。

c、  任何测试失败的产品,需隔离返工测试OK或报废,须做记录,注明型号、生产日期、测试结果及改正措施;其记录要保存最少6个月,以备UL人员查阅

d、  UL检验中心在跟踪服务检验抽样时,分为:月样(10FT)、季样(30FT),工厂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样品及样品标签寄到规定的UL测试部门;当UL在市场上抽检或经由消费者投拆时,检验人员会到工厂抽选适当的样品。

    3.3 审查异常现象:

3.3.1 异常通知:aUL(标志/标签)转到其他未被授权的地点使用;b:产品结构或生产线测试未符合规定;C:工厂的检验及测试或记录未依规定实施;d:转移或增加制造地点而没有事先向UL报备。e:拒绝UL人员进入工厂;f:工厂要结束服务或已关厂歇业;g:产品标识不正确且工厂未依规定寄出抽样样品。

3.3.2 异常处置:

     a:(除去UL标示)其异常通知的项目无法解决或不等候UL工程部的判定,工厂可除去UL标示并经UL人员确认后出货。

     b:(修正产品以符合规范)工厂对异常通知之项目进行修正,更换部件等方式以符合程序之要求;在UL检验人员确认后可政党出货,若重工后无法当场完成,则应通知UL检验人员做复验。

     C:(留置待UL工程师判定)告异常现象不能立即处理,则须等候UL工程部判定,在判定结果为可接受前,产品不得出货,此时工厂须立即通知申请者联络UL工程部以解决问题。

     d:(产品作废):其需要UL检验人员的复检,若异常通知上注明要与UL工程部联络时,工厂要尽快通知申请者在15天内写信给UL工程部联络。

        3.3.3 加强检验方案(IIP):(造成原因)

a:将UL标签拿到未经UL授权的地方使用;

b:将UL标签用在不符合UL规范的产品上;

c:不当使用UL标签,如:将UL标签检验人员暂时留置的产品,未经许可就出货;

d:连续被开VN(异常通知);

e:在市场上发现有安全方面的瑕疵;f:其他重大问题,如:使用假冒的UL标签,拒绝UL检验人员进厂检验等。

(方案的执行:)

a:管制UL标签的使用;

b:增加检验次数(每月至少一次)的检验费及IIP行政作业费用,由工厂支付;

c:加强检验周期为90天,90天期满后UL检验人员会以书面报告通知指示单位,依工厂的表现,建议取消或继续加强检验或采用其他进一点严格的方案,如取消档案。

      

1000 --- 2007-02-28 08: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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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3.3.4 终止档案:

       a:当UL档案缺缴费用或其他歌原因而被取消,UL检验人员会到工厂将UL程序书及UL标志(标签)取回。

bUL档案取消后不允许将UL标签用在此档案中登录的产品上,直到档案恢复后。c:若申请者想要终止档案,要写信给UL的客服部(CSD)提出申请。

  3.3.5 恢复档案:

a:若UL档案因缺缴费用而被取消,申请者要补缴费用;

b:若要恢复档案,申请者要写信给客服部,提出申请;

c:缺缴费用补缴后,UL档案不会自动恢复,除非申请者再写信向UL的客服部提出申请。

1000 --- 2007-02-28 08: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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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1、      接到通知后指定接待人员应在5分钟内到会客室接待。同时通过内网通将审厂信息通知现场各部门。

2、      首先提供UL标签使用登记表。(注意UL标签登记的要与正在使用的要一致,需将未使用的总数量登记在表格内,UL标签登记时不用登记使用到哪个客户,使用的号码要求按每次领用号码按顺序使用,上次未用完的则先使用,登记表在审核每次来厂需签名)

3、      提供内转数量登记帐本(将内部加工使用的UL产品,用单独的帐本作好登记,要求每两个星期登记一次,每月需在帐本的目录处将当月内转的总数量汇总用作UL公司收取内转费用依据。

4、      工作现场需注意的事项

a、      仓库:

——内转与出货的要分开储存(即贴有标签与未贴的要分开。

——我司UL认证外部生产外购回来的需换回我司的标签。

——外购其他公司的UL产品需有相应UL标识,在换标签时不得将带有UL标签的标识作废,我司生产印有其他UL认证的产品仓库在储存时需隔离储存。

——成品出货处需保持每一最小包装上要贴有UL标签。

——现场审核时,仓库应停止没有贴UL标签产品的出货动作。

        B、车间:

        ——成品装区,在审核时需保证每一卷都贴有UL标签。

        ——加工中所领用带有UL标签的电线,应在当天将UL标识取下,交品保。(安UL规定,内部使用的电线不需贴UL标签,因已经有内转处理。

        ——在线生产及生产好的我司认证以外的UL产品需及时隔离。

        ——在线生产产品的电压要按作业指导书的使用(原则上火花试验电验值为所生产电线额定电压的10倍以上)。

        ——不印字的线不能使用带UL标识的标签。

        ——生产过程中的火花机,要求确认在手动复位上。

        ——所使用的量测仪器(量表,火花机等要有校验标签)

        ——操作过程中要求相关设备部件保持从放线到收线要有接地(需连接在一起)

       C、试验室

        ——确认试验室管控的量测检验工具都有相应校验合格证与标识

        ——对抽样后需检测项目的操作方法,以及判标准作准备与熟练操作。

        ——对检测报表的格式与数据单位以及每一项的计算方法与数据来源要作全面了解。

        ——UL标签的申领,发放,登记的全面管理。

        ——我司认证产品标准资料的收集与保存。

        ——UL抽样要求的提供与快递到指定地点。

D、工程部:

——安规认证产品标准资料的整理与提供。

——制作内部标准图纸(转成内部的设计卡
michael --- 2007-02-28 09: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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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fireworks --- 2007-02-28 17: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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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比较全面。但好象是针对AWM的电线的。对于UL62,UL444等的差异不清楚。但实验方法都是依据UL1581。

volcano21 --- 2007-03-01 19:29:20

6

ok!
michael --- 2007-03-05 08: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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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河边青青草 --- 2007-04-19 2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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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详细的,帮顶一下
xiehe1998 --- 2009-03-06 1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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